扣押野生動物是否合法

扣押野生動物是否合法
扣押野生動物是否合法
1、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出縣境的,應當持有或者附有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或者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許可證、批准檔案的副本或者專用標識,以及檢疫證明。運輸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出縣境的,應當持有狩獵、進出口等合法來源證明,以及檢疫證明。根據《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規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相當於實物價值10倍以下的罰款。
2、在行政案件中,作爲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非法出售、收購、運輸、攜帶的野生動物是合法的,屬於行政執法行爲,而作爲普通公民,私自扣押野生動物屬於非法行爲,會面臨行政處罰,嚴重違法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