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誠勿擾商標侵權案再審判決書

非誠勿擾商標侵權案再審判決書
非誠勿擾商標侵權案再審判決書怎麼處理的
二審判決對於涉案被訴《非誠勿擾》節目名稱是否屬於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未作審查,以“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均無異議”來認定商標性使用,屬於法律適用錯誤。江蘇電視臺對於節目名稱的使用並未產生商標區分產源的功能,不屬於商標性使用。被訴標識圖樣多樣、位置多變,不符合商標使用的規範,而被訴電視節目左上角固定顯示的“江蘇衛視”臺標,纔是標註商品/服務來源的商標性使用。這就是關於非誠勿擾商標侵權案再審判決書怎麼處理的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