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超越經營範圍經營

公司超越經營範圍經營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爲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司超越經營範圍如何處理

原則上,公司應當在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超越經營範圍可能涉及到相應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承擔。

1、民事責任方面,從目前的實踐來看,爲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超越一般經營範圍所爲的行爲原則上是受法律保護的,並非一律無效,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經營範圍所爲的行爲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情況下才會認定爲無效。

2、行政責任方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條第四款的規定,對超越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的,需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違反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從事非法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