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冤假 錯案後向哪裏投訴

法院判決冤假 錯案後向哪裏投訴
法院判決冤假 錯案後向哪裏投訴
1、當地的人民檢察院。
2、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複查刑事申訴案件規定》
第二章 管 轄
第六條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管轄下列刑事申訴:
(一)不服人民檢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決定的申訴;
(二)不服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申訴;
(三)不服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決定的申訴;
(四)不服人民檢察院其他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的申訴;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對不服人民檢察院下列處理決定的申訴,不屬於刑事申訴檢察部門管轄,應當分別由人民檢察院相關職能部門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