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工傷鑑定期間單位怎麼給我發工資

沒有工傷鑑定期間單位怎麼給我發工資
沒有工傷鑑定期間單位怎麼給我發工資嗎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滿,需要繼續治療休養的,憑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由所在單位按不低於病假工資標準支付生活津貼。沒有醫療機構書面休養證明的,不支付工資福利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