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
1、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500元;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800元。
2、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十七條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