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判決階段雙方和解協議

執行判決階段雙方和解協議
判決階段

法官根據庭審情況,對雙方當事人再次進行調解,仍然調解失敗one; line-height: 0px;“ id="“_baidu_bookmark_start_34“">?後,即進行公開宣判。若案件審理結果當庭宣判,那麼判決書應當在十日內送達當事人手中;若案件審理結果需要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就應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手中。不滿意,可向上一級法院繼續提起上訴。


以上即爲二次起訴離婚程序所需要的所有手續和上訴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