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教唆犯

故意傷害教唆犯
主犯,從犯,教唆犯
  《刑法》規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該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1,主犯的刑事責任應當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3,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