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權能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時候,被侵權人是可以請求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