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訴訟具體怎麼寫

現在離婚訴訟具體怎麼寫
現在離婚訴訟具體怎麼寫
離婚訴訟是夫妻一方以解除爲訴訟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離婚訴訟的提起必然引起與婚姻關係關連的財產關係和撫養關係,所以離婚訴訟實際上解除婚姻關係、財產和三訴的合併。人民法院要對被告的請求進行實體處理,唯以反訴處才爲適當。首先,根據訴訟法精神,在一般情況下,離婚訴訟所涉及的三個面是不可分的,是典型的訴的合併,它是爲法律所規定,對此法官沒有自由權。除當事人合意方可分離。這就說明無論原告請求與否,人民法院都應主動從婚姻關係、子女撫養及財產三個面方進行審理,被告的請求不起決定性作用,也就是說被告提出了人民法院應當審理,不提出也應全面進行審理。
其次,與婚姻關係相關連在三個方面的事實,構成離婚案件事實的整體,法律要求原告在訴訟中必須就三個面事實進行全面陳述,並提出其對三個方面的意見,對此原告別無選擇。否則就會損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原告只請求三個方面之一、或之二,可視爲其對事實陳述的不完整或請求不完整,也可以說是對事實的隱瞞。被告提出的請求從形式上看與反訴很相似,擔實質上是對實事的補充或對原告的反駁。第三、反訴的目的在於抵消、吞併本訴原告所主張的民事權益。第四、反訴請求是獨立的,反訴的訴訟請求與本訴的訴訟請求既是相互牽連,又各自獨立的兩個不同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