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的事故認定書不合理

交警出的事故認定書不合理
交通責任認定書不合理如何辦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覈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覈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審查,並作出複覈結論。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複覈以一次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