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能異地起訴嗎

欠錢不還能異地起訴嗎

債權人借了錢給別人,但是對方沒有按照雙方的約定按時還錢,甚至來離開本市去其他的城市生活了。在這時候很多債權人會透過起訴的方式來追回債務,但隔離了一個城市,那麼,跨市欠錢怎麼起訴?下面本站網小編爲你詳細介紹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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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能起訴嗎

  1、只要欠錢不還都可以起訴,不管多少錢;

  2、勝訴之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3、如果法院在有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情況下,6個月還未執結,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4、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2)《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條 【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