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錯方還能要回彩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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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錯方
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情況

我國《婚姻法》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無錯過方請求賠償的情況


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與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張損害賠償,但是這一條在現實生活中由於難以收集證據,法院難以支援。(你如果有證據那就好辦,但是如果對方僅僅是上網與其它女人說些過火熱的話,偶然有些一夜情的事情發生,這個與法條中規定的“與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規定的同居行爲是指長期穩定地共同居住。)


按照我國相關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妻子出軌仍然會將共同財產平分,但是無過錯方可以向法院進行申請多分,並且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離婚確實是由於女方出軌導致,如果對財產分配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分配,當然無過錯方是可以向女方請求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