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惡意誹謗詆譭如何解決

有人惡意誹謗詆譭如何解決
有人惡意誹謗詆譭如何解決
1、有人惡意誹謗詆譭的,維權方式主要有:如果行爲人涉嫌誹謗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告訴;如果不構成犯罪,但違反治安管理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