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基地土地使用稅

養殖基地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並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需要繳納的,農村的耕地用的土地就不需要繳納,還有一些養殖場的土地使用稅也是不用的,不過要想成爲養殖戶的,必須要經過合法的程序。本站網小編透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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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宰殺是否繳納土地使用稅

養殖宰殺繳納土地使用稅,根據相關稅收法規規定,只有豬場可以免,辦公用地不能免徵,要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2006年第483號)第六條第(五)款規定,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繳土地使用稅。《國家稅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地[1988]15號)第十一條關於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的解釋規定,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是指直接從事於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