臍帶纏繞 宮內死亡 醫療事故賠償

臍帶纏繞 宮內死亡 醫療事故賠償
醫療事故死亡如何賠償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已確定爲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願原則,並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這種現象誰都不希望發生,但是我們都知道是無法避免的,如果發生了,就一定要對病人及其家屬進行一定的賠償。醫療糾紛死亡賠償標準雙方當事人必須瞭解清楚,同時也要了解清楚醫療糾紛的定義,只有瞭解清楚了,雙方纔能夠公平公正的去解決醫療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