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義務的非均等承擔

贍養義務的非均等承擔
繼子承擔贍養義務嗎
  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對繼父母應當承擔法定贍養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繼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有要求繼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繼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繼父母,有要求繼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