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組人員構成

企業清算組人員構成
破產清算組由哪些人員構成

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監督。


綜上所述,企業在沒有有效經營導致破產的,對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影響還是比較大的,所以按照規定企業在破產後會立即成立清算組優先支付員工的工資,但是如果破產人沒有財產可以分配的,那麼法律也是有相關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