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不約定違約金的風險

合同中不約定違約金的風險
書面合同中不約定違約金嗎

違約金可以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未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


1、法定違約金


由法律直接規定的違約金爲法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在一些法規(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等)中,明文規定的違約金比例。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條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由於合同的內容、違約的性質、程度的不同,確定違約金的方法與數額也有所不同。


2、約定違約金


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的,爲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一種合同關係,稱違約金合同。這種合同屬從合同。主合同無效,違約金合同無效。違約金合同是諾成合同,與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預先給付爲成立要件。約定違約金又是一種附條件合同,通常,違約行爲發生,違約金合同生效;違約行爲不發生,違約金合同不生效。


違約的種類繁多,違約金合同則有概括性和具體性之分。概括性違約金合同,指當事人對違約行爲不做具體區分,概括約定凡違約即支付違約金。具體性違約金合同,指當事人針對不同的違約行爲所約定的違約金,如約定根本違約違約金、債務不履行違約金、債務部分履行違約金、債務遲延履行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