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氣供應企業改動燃氣設施,應當符合哪些條件燃氣供應企業改動燃氣設施,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有改動燃氣設施的申請報告;(二)改動後的燃氣設施符合燃氣發展規劃、安全等有關規定;(三)有安全施工的組織、設計和實施方案;(四)有安全防護及不影響燃氣用戶安全、正常用氣的措施;(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風險提示:燃氣供應企業對燃氣門站、儲配站、區域性調壓站、燃氣供應站、市政燃氣管道等燃氣設施進行拆除、改造、遷移的,應當到區城市管理部門辦理燃氣設施改動行政許可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