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部門管轄的案件

經偵部門管轄的案件

在日常生活中,與旁人因各種各樣的原因起衝突是在所難免的,多數時候可以透過調解解決,但是有的人不動法、不守法,在經過相關部門調解之後仍然透過誹謗的方式侵害他人利益,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們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那麼遭到誹謗後應該怎樣應對、怎樣報案立案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資料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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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交易罪是否屬於經偵部門管轄的罪名

強迫交易行爲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爲,不屬於經偵部門管轄。刑法條文第二百二十六條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緝怠光幹叱妨癸施含漸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