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費用勝訴了是否退還

訴前財產保全費用勝訴了是否退還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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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財產保全費

  民事撤訴案件中,訴前財產保全費應由財產保全申請人(即原告)承擔,並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所規定的比例交納,但最高不超過500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