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勞務合同可以異地籤嗎

出國勞務合同可以異地籤嗎
出國勞務合同怎麼籤,要注意哪些細節
出國、出境人員在國外期間出現工傷,按照《國務院關於駐外、援外人員在國外犧牲、病故善後工作的暫行規定》(國發[1981]147號)和勞動部《關於發佈〈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6]266號)的規定,應該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1)出國、出境人員的勞動關係在國內並參加工傷保險的,在境外負傷、致殘或死亡時,應由境外有關方面承擔傷亡賠償責任的,應向外方索取賠償。外方給付的賠償金歸當事人或其親屬所有,但需要償還國內墊付費用; (2)獲得境外傷害賠償的,國內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 (3)境外傷殘賠償金低於國內標準的,補足差額部分; (4)工傷人員及其親屬到境外定居的,憑生存證明領取撫卹金;也可以一次性領取有關待遇,並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