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申請斷電

房產糾紛申請斷電
房產糾紛怎麼申請仲裁

仲裁是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之後達成書面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雙方同意的有仲裁權的第三者進行仲裁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法律手段。如果糾紛不屬於行政機關主管,當事人可申請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申請仲裁必須有約定的仲裁協議,如無約定,不可申請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訴訟。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裁決作出後,當事人不可就同一糾紛再次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當事人必須具備以下兩材料,仲裁委員會就可依法予以立案辦理。兩材料爲:


1、仲裁協議,即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或糾紛發生前後簽訂的將該糾紛提交仲裁的書面約定。如,該合同發生的一切糾紛由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這裏提請大家注意,在籤仲裁協議時務必將仲裁委員會的全稱寫明,並且不能將仲裁與法院並選。


2、仲裁申請書,即當事人請求仲裁委員會裁決對方爲某種行爲及相關事實和理由的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