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合同有哪些主要的形式

保理合同有哪些主要的形式
保理合同有哪些主要的形式
1、保理合同的當事人是債權人(供應商)和保理人(一般指銀行或其他保理機構)。
2、保理合同應當是書面的要式合同,一般包括業務類型、服務範圍、服務期限、基礎交易合同情況、應收賬款資訊、保理融資款或者服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條款。
3、保理人嚮應收賬款債務人發出應收賬款轉讓通知的,應當表明保理人身份並附有必要憑證。此條是對債務人知情權的保護,同時促進了保理業務的高效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