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支票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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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擡頭必須寫明遺囑

遺囑擡頭必須寫明遺囑,訂立遺囑不一定要本人親手寫,可以找人代書,也可以採取別的形式訂立遺囑。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遺囑可採用如下幾種方式:


1、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這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也是法律效力最高的一種遺囑。


2、自書遺囑。由立遺囑人自己書寫並簽字、註明年月日的遺囑。


3、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爲之的。爲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4、錄音遺囑。因爲錄音遺囑容易被僞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5、口頭遺囑。口頭遺囑完全靠見證人表述證明,極其容易發生糾紛。因此法律規定遺囑人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並且必須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所立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