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爲吃麻辣燙離婚

夫妻爲吃麻辣燙離婚
夫妻一方爲軍人要怎麼離婚

根據婚姻的相關規定,軍人的婚姻稱爲軍婚,軍婚與普通婚姻有所區別,法律優先保護軍人一方。關於軍人如何起訴離婚的問題,如果軍人一方想離婚,即便軍人配偶不同意也能夠比較順利的離婚,而且優先保護軍人一方的權利;如果軍人一方不想離婚,那麼軍人配偶離婚手續辦理會很困難。軍人離婚時,以軍人的訴求爲主。


我國《婚姻法》(修正案)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發佈的《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規定:“軍人不同意離婚時,應教育原告珍惜與軍人的夫妻關係,儘量調解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這裏所說的重大過錯包括:


1、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可見,婚姻法對軍人婚姻實行特別保護的同時,充分考慮了對軍人配偶的離婚自由權的保障,基本實現了二者之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