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轉讓合同

契約轉讓合同
合同與契約的關係

合同曾有契約與合同之分。契約是雙方當事人基於相互對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爲,如買賣契約。合同是雙方或者三方以上當事人基於方向並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爲 ,如合夥合同。我國現行法律不再作這樣的區分,把二者統稱爲合同。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都會與他人來約定某些事宜,不僅可以透過合同來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可以利用合同來保障雙方的權益,如果雙方在簽訂了合同後,出現了一些特殊的情況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簽訂雙方也可以透過協商等方式來解除合同,減少雙方的損失。


合同額的簽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擬合合約中的規定事項,只要簽訂了合同,簽訂雙方就必須按照合同中的規定事項完成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不然就要按照合同的違約條款賠償。特殊情況下,雙方可以對合同的條款細節進行協商,必要時可終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