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法的處罰種類有哪些 第五條 安全生產違法行爲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開採的煤炭產品、採掘設備; (四)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建設、責令停止施工; (五)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許可證,暫停或者撤銷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 (六)關閉; (七)拘留; (八)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