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合同糾紛需要多長時間

執行合同糾紛需要多長時間
執行合同糾紛需要多長時間
6個月內。
合同糾紛判完6個月內法院需執行。一般來說,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被執行人要履行判決書,如果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強制執行申請後,要在6個月內執行結束,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2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