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知識產權的構成

企業知識產權的構成
知識產權的構成有哪些
3)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該協議還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列爲知識產權的範圍,如計算機軟件;4)科學發現;7)制止不正當競爭,也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公認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不斷涌現新型的智力成果;5)工業品外觀設計;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誌;6)商標、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創造活動而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藝術和科學作品。在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第一部分第一條所規定的知識產權範圍中,這主要是指工商業經營者所擁有的經營祕密和技術祕密等商業祕密,植物新品種等。此外。隨着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對象的範圍不斷擴大;8)在工業,遺傳基因技術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第二條規定:1)文學,生物工程技術,還包括“未披露過的資訊專有權”,“知識產權”包括下列各項有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