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案被告人拘留時間是多長

經濟糾紛案被告人拘留時間是多長
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起訴時間是多長


    1個月到1個半月,刑事訴訟法rn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rn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到法院爲止。這個階段,犯罪嫌疑人家屬等案外人員仍然只能透過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會見犯罪嫌疑人,爲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偵查階段的幫助,比如取保候審等。



    2、律師可以從檢察院審查機關更深入地瞭解相關案情,包括閱讀或複印涉案的鑑定技術材料、起訴意見書等;



    3、律師可以就瞭解到的案情向檢察機關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和此罪與彼罪的辯護意見;如果檢查機關採納了律師的意見,可能導致案件被髮回補充偵查或者不予起訴。不予起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無罪釋放。



    4、即使達不到上述目的,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與審查起訴人員交流對案情的看法,可以瞭解公訴人的指控思路,爲成功辯護做更充分的準備。



    5、爲犯罪嫌疑人進行必要的心理輔導和法律維權輔導,保證其健康積極的面對現實,迎接挑戰。



    6、爲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屬溝通案情之外的生活資訊和親情資訊,安撫情緒,保障基本需求。



    7、嚴防發生犯罪嫌疑人被刑訊逼供的事情發生或者繼續,代理申訴控告不法辦案人員。



    到了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的權力突然增大了許多。他不再是一位諮詢者,而是成了一名訴訟的參與者了,這些權力主要包括:



    辯護律師有權閱卷。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訴訟文書包括立案決定書、拘留證、批准逮捕決定書、逮捕決定書,逮捕證,搜查證、起訴意見書等爲立案、採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以及提請審查起訴而製作的程序性文書。



    技術性鑑定材料包括法醫鑑定、司法精神病鑑定,物證技術鑑定等由有鑑定資格的人員對人身、物品及其他有關證據材料進行鑑定所形成的記載鑑定情況和鑑定結論的文書。



    有權與犯罪嫌疑人進行會見。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持本人的律師執業證、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會見的時間、次數不限。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檢察機關不派員在場。辯護律師會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監視居住的場所進行,會見其他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單位或者律師事務所進行。



    綜上所述,在實際生活中,如果遇到了確定已經被審查起訴的情況,還是需要及時申請律師進行法律保護,因爲專業的律師的專業性特別強,如果在請了律師的情況下進行辯護贏得局面是非常大的,還是希望大家及時尋求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