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男方糾纏如何處理

離婚後男方糾纏如何處理
離婚後男方糾纏如何處理
離婚後男方糾纏可以透過報警,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的方式解決男方糾纏自己的行爲,也可以和對方誠懇的詳談達成和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禁止對方糾纏的惡意行爲。
子女撫養費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依據子女實際需要、當地生活水平和給付人能力綜合確定。
子女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月收入的20%到30%,如果對方養育多個子女的或者子女患有一些疾病的可以適量的增加撫養費,至多不超過50%。
我國法律規定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