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該如何處罰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該如何處罰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該如何處罰
1、國家工作人員構成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的,我國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後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