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清算程序

強制清算程序
強制清算程序
公司強制清算流程一般如下:
1、指令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冊和財務賬冊。指令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單和財務賬冊,應在成立清算組之前。
2、確定清算組成員。在公司股東、高管人員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冊及財務賬冊憑證,具備清算的初步前提下,確定清算組成員。
3、清理財產債權債務及相關事務。成立清算組後7日內,清算組應將公司清算司法介入、清算組組成等事項書面通知公司登記機關、稅務機關、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涉及國有資產的,還應當通知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報告。在公司的債權清理完畢,債務登記清楚和財產變價處理完以後,清算組應當重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並報人民法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