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後什麼時候能去提車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後什麼時候能去提車
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後什麼時候能去提車
1.交通部門鑑定後一般5個工作日內,對方不起訴申請財產保全查封車輛,您就可以領取車輛。
2.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