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合同有糾紛解決方式

建築合同有糾紛解決方式
建築合同有糾紛解決方式
可以選擇訴訟或是仲裁。
買賣合同訂立時,通常在條款中會明確“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進入訴訟後,一方若認爲對方提交的合同存在單方塗改添加,只需拿出己方持有的合同或者相關證據便是非立判。
在雙方締約過程中,如需要對已打印好的合同文字的條款調整,可直接在一式兩份的合同上做一致改動,改動之處加以雙方簽章更爲妥當,但若不加簽章,因爲雙方各執一份,通常也不會就是否存在單方改動發生爭執。
此種合同訂立時雙方意思一致的塗改添加,不同於合同訂立之後的變更,後者適用《民法典》第 502 條的規定。買賣合同一方當事人認爲對方提交的合同存在單方塗改,應提交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