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工作環境噪音相關規定

勞動法中工作環境噪音相關規定
勞動法》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勞動者。


第六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