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後悔

離婚協議後悔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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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後悔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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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反悔怎麼辦?由於感情上的原因,一些夫妻在協議離婚後又後悔,此時該咋辦?這種情況下,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還有的離婚反悔不是因爲感情因素,而是因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物品、債權債務等問題未及時履行發生爭議,或者要求對子女撫育費規定進行變更,或因遺漏財產及債權債務等問題發生爭議,此時,必須到法院起訴。

協議離婚中有一些常見糾紛,有的情況下是因爲一方事後感覺在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吃虧上當或不合理而引起的。有的人當初籤協議時甚至完全聽任另一方的安排,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權利。這在事後很容易出現糾紛。還有一種情況,則是在協議離婚糾紛中,一方無相應民事行爲能力(如有精神障礙),而另一方卻出具了有相應民事行爲能力的證明矇混過關導致的。

如果是一方有精神病,婚姻登記機關是不予受理離婚請求的,如果對方以離婚協議書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家屬發現後可以向法院起訴的。

實踐中,就離婚協議後悔了其實存在多種情況,有些是在離婚協議尚未生效之前就反悔的,而有的確實在生效之後才反悔。需要注意針對不同的情況,此時做出的處理自然也是不同的。要是在離婚協議生效之後反悔的,這種情況下不能對解除婚姻關係反悔,但法律允許當事人就財產分割等問題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