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量刑實施細則

四川量刑實施細則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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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傷保險實施細則具體是什麼啊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03〕4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級各部門:
爲確保《條例》的貫徹落實,依據《條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均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爲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其職工依照《條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以上是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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