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贍養協議可以公證嗎

兄弟贍養協議可以公證嗎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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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贍養老人協議需要公證

不需要。贍養協議的生效,不以公證爲前提。也就是說,贍養協議可以做公證,也可以不做公證,只要符合法律規定,都是合法有效的。贍養協議是贍養人就履行贍養義務與被贍養人訂立的協議或贍養人相互間,爲分擔贍養義務訂立的協議。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規定: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法律允許在多子女的家庭中,子女之間達成分工贍養的協議。但是這種協議,不能違反法律、違背老年人的意願。當然,贍養義務是法定義務,不因協議約定而免除。贍養協議的約定,不具有對抗法定義務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