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複審的程序

專利申請複審的程序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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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專利申請流程和專利申請的原則

個人專利申請流程的內容如下:
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必要的申請檔案,並按規定繳納費用。專利申請必須採用紙件形式或者電子申請的形式辦理。不能用口頭說明或者提供樣品或模型的方法,來代替紙件或電子申請檔案。
  各種手續檔案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複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
  辦理手續要附具證明檔案或者附件的,證明檔案與附件應當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複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複印件,但同時需要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複印件與原件一致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