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和意外傷先報銷那個

工傷和意外傷先報銷那個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爲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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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的區別

1、 意外傷害保險不是由國家承擔責任,而是由商業保險公司與投保人雙方以契約的形式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一旦契約到期,保險責任即自行終止。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以盈利爲目的,一般來講,勞動者個人不必繳納任何費用,發生工傷後也能夠從國家、社會和單位得到必要的補償


2、 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額則是根據保險公司“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則進行的。而工傷保險是以勞動者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爲對象,用人單位都必須參加,具有強制性。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所有人爲對象,實行自願投保的原則。工傷保險待遇是在勞動者爲社會盡了勞動義務發生工傷後發放的,它的水平是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人身意外傷害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決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交費的多少而決定,投保人只要有繳費能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投保金額不論多少都是可以的;工傷社會保險是一種政府行爲,而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行爲。工傷保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僅滿足於被保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勞動期間的工資標準。


上述即爲小編爲大家介紹的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的含義和區別。總之,意外傷害險具有臨時性和自願性,保障額度也全部取決於保險人的意願:而對勞動者而言,工傷保險具有基本性和強制性。二者互不矛盾,可以互相補充,但是不能相互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