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判幾個月

累犯判幾個月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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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最低能判幾個月

累犯會加重處罰,但是具體的量刑要看觸犯的是什麼罪,不同的罪名量刑是不同的。如果情節較輕的或法律規定最高刑爲拘役的,仍可能會被判處拘役。如在危險駕駛罪中,最高量刑爲六個月的拘役和罰金,雖然構成累犯,但從重處罰時,最多也只能判處拘役和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