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物盜竊罪

遺忘物盜竊罪

遺忘物就是主人把東西放在一個地方但是後來就忘了在哪裏了,就是這樣的意思,然而有的人運氣好把這個遺忘物給盜走了,那麼算不算是盜竊罪呢,有沒有達到標準呢。本站網小編透過你的問題帶來了“盜走遺忘物算是盜竊罪嗎”的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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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暫時遺忘物算盜竊嗎

拿走暫時遺忘物不算盜竊,如果當事人找到拿走錢包的人不給,數額較大超過5000元以上的,涉嫌侵佔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