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侵權責任賠償

榆林市侵權責任賠償
侵權責任要賠償多少
第十六條【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十七條【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因同一侵權行爲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