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綜合協調崗職責

村委綜合協調崗職責
 村委會、鄉鎮的職責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鄉鎮政府,是我國最基層的行政機構,是一級政府,在農村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着基礎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