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遺囑效力

共同遺囑效力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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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遺囑效力如何確定

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夫妻之間經過商量,對共同財產採取一致意見,用同一個遺囑的方式處理死後的財產。夫妻共同遺囑的設立是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處分的對象是作爲遺產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遺囑,我國繼承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同時也沒有禁止性規定。因此,按照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夫妻雙方可以用共同遺囑處分其共同財產。夫妻共同遺囑的類型大致有三種:第一種是單純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雙方在同一個遺囑中指定他們的繼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數人繼承遺產;第二種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互相指定對方繼承自己財產的共同遺囑;第三種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的遺產首先由生存一方繼承,等到雙方都死亡後,他們的共同財產再由指定的繼承人繼承。夫妻共同遺囑的效力。對於第一、二種類型的夫妻共同遺囑而言,有兩種情況:一是夫妻雙亡後,共同遺囑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後,共同遺囑中處分死者財產的部分生效,處分生者財產的部分不生效。對於第三種類型,只要一方死亡,遺囑立即生效,死者的遺產由生者繼承。<龔琺奪貉懿股額癱帆凱br/>相關閱讀:論共同遺囑論共同遺囑一、共同遺囑的概念及各國立法例分析(一)共同遺囑的概念分析共同遺囑,又稱合立遺囑,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遺囑人共同訂立的一份遺囑。共同遺囑有形式意義上的共同遺囑和實質意義上的共同遺囑之分。所謂形式上的共同遺囑又稱單純的共同遺囑[更多]共同遺囑的認定與建構共同遺囑的認定與建構植根於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遺產繼承關係,不僅濃縮着家庭或親屬之身份關係、財產關係的歷史與現狀,而且折射出宏觀經濟體制的執行態勢,並反映人們的時代性財產觀念和權利意識。我國現行繼承法運作十多年來,經濟體制的縱深改革、國民生活[更多]淺談共同遺囑的效力認定淺談共同遺囑的效力認定共同遺囑是指兩個以上的當事人爲使自己死後遺留的合法財產能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置而在同一介質上所作的意思表示。立共同遺囑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爲,單務民事法律行爲,它只要求立遺囑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完成,繼承人只享受權利(或有輕微義[更多]夫妻共同遺囑範本夫妻共同遺囑範本丈夫:姓名,身份證號等妻子:同上夫妻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決定將夫妻共同財產及死後事宜作以下安排:1、夫妻共有的一套**平米房產,位於市區路號號樓單元室,在夫妻均去世時,由長子繼承;若夫妻一方先去世,則該房產屬於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