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不需要找律師

起訴離婚需不需要找律師
起訴離婚需不需要找律師
起訴離婚不一定需要請律師。法律並未強制規定當事人起訴一定要委託律師,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需求決定。律師是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爲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接受委託的律師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