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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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流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流程是什麼,起訴需要什麼材料”的解答如下: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需要提交起訴書以及以下相關的證據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需要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

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離婚: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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